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专业化、高效率的求职、招聘交流平台,为毕业生择业和用
人单位择人提供良好服务,经研究,我市决定举办2006年南宁夏季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
2006年7月7日—8日,每天9:00—16:30(中午不休会)。
二、洽谈会地点
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市竹园路1号)
可乘19、65路公交车到育才中学站下;或乘1、12、16、37、45、52、76、85、604、607路公交车到东葛
安湖路口下;或乘74、79、87路公交车到望园广园路口下;也可乘39、72路公交车到茶花望园路口下。
三、参会人员
(一)2006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历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需求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四、洽谈会的形式内容
(一)、现场交流洽谈。参加洽谈会的用人单位设点公开招聘,通过公布毕业生需求信息、招聘条件和本
单位的基本情况,与前来应聘的毕业生交流洽谈,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现场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持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
证(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介绍信),与用人单位洽谈,达成就业意向的,可现场办理就业、人事代理等手
续。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如属专业对口、急
需紧缺人才的,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就业手续。
(三)、现场提供就业咨询。宣传国家、自治区以及南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提供就业指导。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洽谈会由南宁市人事局主办,南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南宁市人才市场共同承办。
(二)、请参会单位自备展板一块(规格120×100公分),内容包括单位简介,需求毕业生的专业和人数
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
(三)、洽谈会展位由参会单位自主选择,先报名先选。展位由参会单位自行设计布置。
(四)、洽谈会展位费由南宁市人才市场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
(五)、请参会单位于2006年7月3日前将《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送交南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南宁市
人才市场(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3楼,联系电话:2621992、2622473)或南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5539131),并办理展位登记及交款手续。
(六)、2006年7月6日14:30—17:00为用人单位布展时间,请参会单位按时到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布展
,领取“双选会”洽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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