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超与郑州振动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后表示:事情尽管曲折,最终有了结果。
9月15日,在河南新密市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以开胸验肺寻求真相的张海超与郑州振动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张海超得到了61.5万元的赔偿金。
昨晚,张海超在给记者发来的短信中表示,“这个事情尽管经历了曲折,但还是有了结果”。
这标志着农民工为维权不得不采取开胸验肺极端方式告一段落。
张海超的无奈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在郑州振动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
张海超说,此前,他的工友曾死于尘肺病。
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尘肺0+肺结核,这样的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
今年6月22日,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开胸验肺”后开具的出院记录上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
公司草菅人命
7月10日,媒体报道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后,引起广泛关注。
7月26日,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此外,张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确诊为尘肺病。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河南日报》刊发的《专家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一文作出严肃批示:如此草菅人命、如此损害河南形象的事,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
7月29日,河南省卫生厅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通报批评;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但随后,河南省卫生厅下发处罚通报,认为郑大第一附属医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予以通报批评。
河南省卫生厅的行为遭到网民一致反感,当事人张海超更是替医院喊冤。
在张海超悲壮、自残式的维权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发布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新标准将尘肺明确分为三期,删除了旧版中“无尘肺0”和“无尘肺0+”的表述。7月31日,卫生部决定开展全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并对部分省市进行抽查。这一切的原动力,应该归功于“开胸验肺”的张海超。
尘肺病工友均获赔
8月14日,张海超得到了《职工工伤残废证》,经劳动能力鉴定其为“工伤三级伤残”。此后,他委托律师按三级伤残标准进行赔付预算。
据了解,张海超开胸验肺时的手术伤口,目前正在愈合,情况良好,包扎伤口的纱布已经去掉,输液也已停止。除了服用治疗手术的药品外,7月底,他还收到了中国煤矿尘肺医疗基金会送来的治疗尘肺的药品。同时,根据专家建议,他自己也买了一些提高身体免疫力的药品和维生素等开始服用。
昨晚,张海超在给记者发来的短信中说,他于9月15日与郑州振动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他共获赔61.5万元。
他表示,其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相应赔偿。
“我感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我很幸运被关注,各个程序都特事特办很快解决,也希望有关部门更多的重视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让他们)维权不再曲折。”
张海超在短信中说,“我和家人谢谢每一位关心和帮助过我的好心人,好人一生平安。”(记者 郎清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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