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长春市卫生局转发《机关企事业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其中规定,出现甲流疫情的单位,可采取孕妇带薪居家休假等措施。另外,凡是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员工休假少于5天的无需出具医学证明,由单位批准。
有流感症状不能探监
《指南》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暴发疫情期间,可采取孕妇带薪居家休假等措施。养老院等福利单位、监狱等羁押场所加强对访视人员的管理,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不能访视。
原则上不必对散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判定、追踪、登记和医学观察。可对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人员发放健康告知书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健康宣传材料,进一步强化常规自我健康观察。
人群密集单位要晨检
出现甲流暴发疫情时,集中居住和人群较为密集的单位须开展晨检;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举办;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尽量避免参加集体活动。
治好病24小时后可上班
单位内出现甲流疫情时,有集体宿舍的单位安排隔离场所,安排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患者休息治疗,由专人做好患者休息治疗的生活保障。患者尤其是易成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患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单位)休息治疗的患者,症状消失24小时后才可正常工作。
机关甲流暴发不得擅自停工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基本服务提供部门出现甲流暴发、流行,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可实施备班、轮休、错时上班和减少聚集性活动等措施;确须停工、停业的,须报政府批准。其他单位出现疫情暴发流行时,可根据防控需要停工、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