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1日专电(记者熊聪茹) 1月28日,当上爸爸刚一年多的邓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乌鲁木齐龙凤缘家政信息服务部,希望能请到一名保姆。一周来,他已经奔波寻找了4家中介公司,可是始终没有合适的人选。原因不是邓健支付不起保姆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而是他再不敢轻易把1岁多的儿子交给仅仅见过一两次面的保姆——几个月前的那一幕仍让他后怕。
为敛财保姆将幼儿“变脸”乞丐
邓健的儿子出生于2008年6月,名叫默默,可爱的孩子带来了无数欢乐和幸福。默默半岁的时候,邓健夫妇通过中介公司找了一名保姆全天照顾儿子,有时他们工作很忙,早晨出门晚上才能回家。
由于保姆流动性强,再加上有的生活习惯与邓健一家合不来,照顾小默默的人换了好几次。直到2009年9月,邓健又找到一个叫小郭的保姆,人看上去不错,工资每月1500元。邓健想,多花些钱没关系,只要能把儿子照顾好。
10月的一天,邓健正在公司上班,突然接到邻居一个电话:“你们家保姆带着默默在天桥乞讨呢,你快去看看!”半信半疑的邓健回家一看,发现儿子和小郭真的不在家。
按照邻居告诉他的地址,他走上离家不远的一处过街天桥,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一岁多的儿子小脸被抹得脏脏的,穿着不知哪儿来的一件破衣服,正在小郭的怀里睁着一双黑亮的眼睛。来往的人看到一个女人带着这么小的孩子乞讨,很多人掏出钱,一元、五元的都有。
邓健抢过孩子往家走,路上,32岁的汉子眼泪狂流。
不幸中的万幸,经过检查,默默的身体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在邓健一家严厉的询问中,小郭承认,大约一周前开始,邓健夫妇上班后,她就为默默“化装”,然后抱着他沿街乞讨。等邓健快下班时,她再将孩子抱回家洗干净,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为平安孩子家长息事宁人
新疆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万民对记者说,育幼人员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将幼儿带到公共场所乞讨,博取他人同情从而达到获利的目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也损害了孩子的形象、尊严和名誉权。
曾万民表示,家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进行经济赔偿。
经历了最初的惊惧和愤怒后,邓健一家人反复商量,决定放弃法律诉讼。邓健觉得,就算自己胜诉,小郭赔礼道歉,可是对孩子的伤害和社会影响很难消除,至于经济赔偿,小郭从外地来打工,如果她赖着说“没钱”法院也很难执行。
更重要的是,邓健担心小郭打击报复。“她知道我们家的地址、电话,也知道默默的长相,如果用各种手段报复我们,那我们就永无安宁了。”
28岁的王婷也有多次雇请保姆的经历。周围有孩子的朋友说过许多“可怕”的事:有的保姆偷偷喂孩子吃小剂量安眠药,成天昏睡的孩子会减少工作量;有的会把孩子的营养品全部吃光,只给孩子吃稀饭、米糊;还有的甚至把脚指头当安抚奶嘴喂到孩子嘴里被家长当场撞见……
王婷无奈地说,两岁以下的孩子几乎没有自我保护能力,而保姆没有固定单位管理,出了事可能连人都找不到,她只能经常在上班时间回家“突击检查”,十分影响工作。
对于目前雇主和保姆之间的关系,有8年保姆工作经验的李萍也有一肚子委屈。她对记者说,现在的孩子都是“金疙瘩”,家长带孩子的要求很高,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有的家里,老人要按老传统带孩子,年轻人要采用新的科学方法,双方常常吵得不可开交。“他们自家人都吵架,对我们这样的外人还能有好脸吗?保姆太难干了,活累钱少,没有人尊重,但凡能找到其他工作,谁来干保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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