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当属直辖市外各城市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非海口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将海口作为就(创)业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取消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最受益
目前我省各高校对于学生户籍,采取的普遍措施是大学生毕业后,应在几个月内把自己的户口和档案转走;如果找到合适的单位签了协议,单位可以接收户口档案,或者委托人才市场托管档案。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吕庆梅告诉记者,尽管我市规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就业贷款,每位贷款人男性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贴息贷款,女性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但执行前提为“申请人必须拥有海口户籍”。
尽管我市的具体执行细则还未制订出来,但取消落户限制后,高校毕业生将成为最大受益者。吕庆梅表示,“户籍'门槛'取消后,毕业生不必为缺乏创业资金、税收征收优惠、家庭贫困等发愁;而人社、财政等主管部门,也不会为之前频现的申请人户籍'飘移'、贷款'易放难收'而担心。”
落户新政将实施 毕业生普遍欢迎
这一政策最大的受益者是正在找工作的各高校毕业生。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毕业生刘浩文告诉记者,“从大一进校就听'前辈'说过毕业后处理户口难的问题,也见到过一些校友因为难落户,不得不放弃海口这座心仪的城市。”
“我学的是师范专业,但是很多学校只招收海南或海口户籍毕业生。”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大四学生黄晖苦诉之前的求职遭遇。她坦言如何将这项政策贯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同时,也有部分学生表达了“谨慎地乐观”,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毕业生符波认为,“取消了落户限制后,各地区之间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势必会造成毕业生往经济发达的城市挤,而偏远地区则鲜有人问津。”而很多大一、大二学生则告诉记者:最担心的就是如果取消落户限制,选择留在海口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自己将来的就业压力势必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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