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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直机关公务员面试新规定

    来源:山西晚报 时间:2011-06-07
    核心提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根据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定于6月11日至12日在太原市组织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

        今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根据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定于6月11日至12日在太原市组织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

    省直机关面试对象为: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如达到合格线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省监狱管理系统面试对象为: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6月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上有具体时间、地点)。

    报考省直机关的考生须凭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在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招录部门盖章确认后生效;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通知书自行作废。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具体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于面试当日,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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