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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前进区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程序的通知

    来源:中公网 时间:2014-06-30
    核心提示:前进区辖区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 现将2014年前进区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
     前进区辖区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
         现将2014年前进区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笔试后的初审、报名、缴费程序
         佳木斯市前进区所辖地区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公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素质能力考试成绩3天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初步审查,并缴纳面试费80元,审核合格并缴费后方可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程序
         1、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由各学科专家分组、分时段进行。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拟定于6月下旬至7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佳木斯前进区公众信息网通知)。
          资格初审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全省统考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的成绩单原件或佐证材料;
         三、网上申报时间和程序
          1、按照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要求,网上报名时间定于6月25日-7月6日。
          符合认定范围、对象、条件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时限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2、申报人按网上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hlje.net)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相应表格,按照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等申报各项程序。
          3、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定于7月7日-7月11日。
          2、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完成下载打印填报相关材料后,持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和蓝色背景2寸免冠近照两张,到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五、相关事项
          1、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请登录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和佳木斯前进区公众信息网(通知通告栏)查询相关通知。
          2、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随时关注佳木斯市前进区公众信息网(通知通告栏)。
          3、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和时限完成个人申报和认定工作,如因个人原因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佳木斯市前进区教育局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607号。
          5、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电话:0454-869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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