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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引进硕士博士简章
发布时间:2011-06-07 08:23  点击:2659
日期:2011-05-17~2011-07-31
城市:鄂州
地址: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展馆: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方式
姓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711-3358455
详细介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推进鄂州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58名硕士、博士到事业单位工作。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来鄂州建功立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人数
  共58名,详见附表。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海内外高校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工作,履行义务;
  4、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此次引进的人员须具备所需专业岗位能力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下以(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1年7月31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引进活动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湖北省鄂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人员登录鄂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点击专题栏“湖北省鄂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引进硕士、博士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报名表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HBEZYSB@126.com。现场报名人员可在活动现场领取填报相关表格,提交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便验审。凡与引进简章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选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采取问答、讲课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按成绩高低确定引进人员人选名单。
  (四)考核
  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确定人选进行政治思想素质,诚信记录,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要求及待遇
  1、此次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入编和接转人事关系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试用之日计算。
  2、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博士给予事业编制,市财政按照硕士3万元/人、博士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
  3、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可与用人单位面议其他待遇。
  4、此次引进到岗人员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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