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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温县2012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2-08-17 16:50  点击:1310
日期:2012-08-20~2012-08-26
城市:焦作
地址:县政府大门西50米
展馆:县人才市场
主办: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
姓名: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8239158263 6195158 6195180
详细介绍
   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为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部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为使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2、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及专业等条件(见附表)。
 
  3、定向招聘须为温县籍或在温县辖区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等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单位、专业和人数详见《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专业一览表》(推荐)或登陆温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县人才市场(县政府大门西50米)
 
  2、咨询电话:18239158263 6195158 6195180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专业证书(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五大"毕业生需提供具有认证效力的学历认证报告;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组织部门服务期证明;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毕业生、 "三支一扶"毕业生和进社区服务人员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达不到3:1时,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专业。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领取准考证地点:温县人才市场(县政府大门西50米)
 
  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票据,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代领者除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票据外,另提供自己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
 
  1、笔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与拟招聘人数2: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与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或因故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其它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 ,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提供相关材料,考试、体检缺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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