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02 15:52  点击:1443
日期:2011-06-15~2011-06-17
城市:广州
地址: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展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主办: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
姓名: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州大道北963号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3楼
详细介绍


      一、学校简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广州市,占地1038亩,有天河和白云两个校区。1957年创办以来,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就业率达98%以上。

  学校设有教学系部9 个,招生专业31 个,形成了以工为主,工贸结合的专业体系。现有4个省级示范性专业,5 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拥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馆,校企合作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卓有成效,为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学模式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校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培训考试点 17 个。面向社会开展了 58 个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 近3年,为社会培训鉴定累计近 13.5 万人次。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已与新加坡创新计算机学院合作办学,同时还与澳大利亚斯特斯菲尔德学院、意大利波斯尼商学院、美国埃利社区学院开展了学术交流与教育合作,积极拓展办学渠道。

  学校通过实施金牌战略、建设数字化校园、应用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正全力以赴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使学校成为高水平、特色鲜明、管理先进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45个,其中专任教师岗位37个,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5个、行政管理岗位3个。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负责,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积极向上。

  (2)所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

  (3)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熟悉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须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详细的岗位要求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否则不予受理。请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申请教师岗位的请另附上个人简历(邮件大小不得超过3M),一并发送至邮箱:gdgmrsc2011@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代码)。

  联系电话:020-87729601;联系人:汪老师。

  3、报名时间

  从2011年6月15日到2011年6月17日16: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请申报者于 6月 20日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http://www.gdgm.cn)公告栏中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请于2011年 6月 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我校人事处领取准考证(需参加笔试者)。

  2、复审

  进入面试者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3)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5)近两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方式

  1、非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含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5个、行政管理岗位3个),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具体如下:

  (1)笔试

  ①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地点届时见我校网页公布的考场安排。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② 笔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个岗位依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按1:5比例,由高至低顺序选择前5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不足比例的岗位,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③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5日前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2)面试

  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评委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用人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80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均不达80分的,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2、教师岗位考试采取“教学试讲+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试讲、问答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如有不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则每个岗位从参加笔试考试中取成绩达60分以上且排在前五名的和免笔试的一起进行“教学试讲+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免笔试是指应聘者具有如下条件之一:①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②在国外(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③具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

  (1)教学试讲

  试讲内容选自本专业教学课程(具体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由学校确定),时间为20~40分钟。

  (2)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

  每位应聘人员在试讲结束时紧接着进行本专业相关知识的现场问答,时间为10~20分钟。

  (3)评委会由学校教学委员会专家及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5人,且为奇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个人总成绩达80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均不达80分的,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四)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岗位候选人学校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规定组织体检和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经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出现上述情况后,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总分在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递补的岗位,将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大道北963号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3楼。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附件1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 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04/03 07:21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