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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季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3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2013-01-14 15:45  点击:608
日期:2013-01-24~2013-01-25
城市:丹阳市
地址:云阳路32号人才大厦
展馆:丹阳市人才市场
主办:丹阳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
姓名:丹阳市教育局
电话:86569065
详细介绍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
 
  2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市城区四星级高中紧缺学科和职业高中“双师型”人才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新教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和其他报名资格条件见《2013年春季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后)。
 
  ㈡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城区四星级普通高中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职业高中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并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能证书。
 
  ㈢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公开报名
 
  ㈠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月24日—25日工作时间段。
 
  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人才大厦)
 
  ㈡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㈢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市教育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录用前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㈣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送丹阳市人社局备案。笔试开考比例为1:2,截止报名结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丹阳人才网(www.dyhr.cn)公示。
 
  三、考试
 
  ㈠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或本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一周内在丹阳人才网公布。
 
  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城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教师测试方式为说课,内容为教师基本功、教育教学能力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职业高中教师测试内容为本专业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㈢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50%、能力测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能力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考试进编人员原则上由教育局分专业按公布的学校岗位安排到学校任教。一年内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市人才市场,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另行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纪委派专人监督。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丹阳市人社局组织的各类人事招聘。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569065
 
  监督电话:86571172 86500970
 
  八、其他
 
  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丹阳市教育局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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