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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13 15:50  点击:2304
日期:2011-06-11~2011-06-30
城市:通辽市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22号
展馆:内蒙古民族大学行政办公楼306房间
主办:内蒙古民族大学
联系方式
姓名: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电话:0475-8313138 0475-8313310
详细介绍

  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学科建设与新增专业所需教师的力度,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的批复》及《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76名,我校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39名,合同制职工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学历、专业要求等见附件。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 户籍要求: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内蒙古户籍(发布招聘公告前户籍在内蒙古)的人员(个别紧缺专业人才可不限户籍);对非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或不具 有内蒙古户籍,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以及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 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以应聘;

  4.应聘事业编制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各学科同类专业有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和手段;

  6.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 应聘人员年龄:硕士33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一下;应聘合同制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在国家没有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之前,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即符合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2012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

  (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投递简历报名(外地)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地)。

  1、投递简历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投递到rsc1111@163.com电子信箱中(一定注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或者直接将简历邮寄到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要准确、详细注明拟聘岗位与专业等信息。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内蒙古民族大学行政办公楼306房间(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22号)进行现场报名。

  3、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专业及岗位要求,汇总与审核应聘者简历后,负责通知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前来参加测评。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4方可开展招聘。

  四、考试

  1、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2、应聘聘用制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外语;应聘合同制人员笔试内容为:计算机能力测试、外语。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分;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2分。

  3、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同时按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面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面试)。

  4、面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知识”(试讲和提问)为主,着重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科研工作能力。专业测试(面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上加3分;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 “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在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上加4.8分。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 测评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所确定的拟聘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拟聘人选

  在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园网http://www.imun.edu.cn/、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nmbys.com 、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rc.com.cn 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七天。

  七、聘用与待遇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应聘资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475-8313138   0475-8313310

  自治区人事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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