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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写简历

    时间:2006-06-09
    简历写作的标准   个人简历的写作标准是整洁、简明、准确、真诚。简历一般应打 印,保证简历的整洁性;简明则要求简历一般在1200字以内,让招聘 人在几分钟内看完,并留下深刻印象;准确即要求简历中的名词和术 语正确而恰当;真诚是要求内容实事求是,不卑不亢。   简历中常见的缺点有:   1.篇幅过长,表达不切题意;   2.篇幅过短,缺乏必要的信息;   3.结构、逻辑混乱,给阅读和理解造成困难;   4.内容虚假;   5.字迹不清,打印不规范;   6.求职目标不明确,求职者未表明自己喜欢什么工作;   7.过于自负,使招聘人认为求职者的自我评价不合实际;   8.过于怪异,简历中的用词、结构及引用材料生僻、花哨、不合 常规。   简历的写作内容与方法:   简历主要包括三项内容:标题、求职目标和联系地址。   求职目标部分,要充分表明自己在该方面的优势和专长,尽可能 把选择放到一个具体的工作部门,当然选择也不能过窄。   要选择那些对所申请工作具有说服力的资历和能力进行描述。语气要积极、坚定、有力,不要让人产生疑问。具体的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从事的社会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简历的最后一部分一般是列举有关的证明人及有关附加性参考材料,附加性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家教授推荐信,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证明人,一般提供3~5个,是对你求职资格、工作能力和个人情况的保证人。因此一般选择在校期间或以前工作单位或所参加社团中比较熟悉且又知名的人。一般不要选择自己的父母或亲戚。   让别人作证明人,事先应征得选取对象的同意。在证明人栏目中要详细说明证明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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