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用人单位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招聘初次就业人员,应当在30天内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招工备案,如果不备案,可能面临罚款。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应当在30天内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工备案。
“办理备案时,用人单位还要填写招收合同制工人汇总表,这将是劳动者入职的重要证明。”工作人员称,“明年2月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能就要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用工单位没有备案,则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