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要求,组织和规范企业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2、 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作;
3、 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行使决定权:
3.1 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3.2 每批次原辅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3.3 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3.4 物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3.5 不合格品处理的标准;
3.6产品召回的批准;
3.7 质量控制要求及风险检查评估和实施的批准;
3.8 按授权权限行使其他质量管理工作。
4、 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下列行为行使否决权:
4.1 关键物料供应商的选取;
4.2生产场所、公用系统、关键生产关节和检验设施设备的选用及变更;
4.3 生产、质量、物料采购、检验、设备、工程等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及变更;
4.4 食品生产、检验、储藏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
4.5 疑似存在质量隐患产品的出厂及销售;
4.6 其他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活动。
5、其他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的相关事情。
二、岗位要求
1、 熟悉、掌握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的监管规定;
2、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责道德和敬业精神;
3、 取得食品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或具中级以上质量管理专业技师人员职责资格,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食品或相关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指导和监督企业各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在相关质量岗位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6、 熟练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质量安全相关事宜,熟悉食品生产原辅材料的采购、添加剂的管理与使用、产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及销毁等管理工作。
三、工作地点:郫县安德镇永安路38号
四、工作时间:夏季 8:00—12:00 14:00—18:00 冬季8:00—12:00 13:30—17:30五、薪资:面议一经录用,试用期内,公司免费提供住宿,转正后,享受公司提供的带薪年假、话费补助、高温补贴、节日福利、员工旅游。
工作地址:郫县中国川菜产业化园区永安路38号(郫县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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