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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一单位规定内部员工恋爱须一人离职

    来源:都市消费报 时间:2013-05-01
    核心提示: “单位内部员工不能谈恋爱,要结婚,必须出去一个。”近日,有网民在亚心网上发帖称,因为新疆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内部文件规定员工不许谈恋爱,很多两情相悦的同事情侣被“棒打鸳鸯”。

      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只是传阅信息,并非硬性规定

      “单位内部员工不能谈恋爱,要结婚,必须出去一个。”近日,有网民在亚心网上发帖称,因为新疆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内部文件规定员工不许谈恋爱,很多两情相悦的同事情侣被“棒打鸳鸯”。

      4月26日,网民“伙伴教育”在亚心网论坛发表了一篇名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塔城烟草可不这么想”的网帖,帖子中附了一张新疆烟草办公系统文件传阅信息的网页截图,内容称:“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避免出现塔城烟草内部恋爱的现象,如果双方确定要结婚,其中一方必须离开塔城烟草,请各位领导对职工做好宣传引导。”

      网帖发布后引起网民讨论,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觉得这项规定太不人性化。昨日,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上“伙伴教育”,“塔城烟草不存在开除,只是劝退,已经拆了好几对了。”他告诉记者,自己就是里面的员工,也因此和女友分手。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塔城地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李敬波告诉记者,这条信息是该局2010年发放给塔城地区烟草系统的传阅信息,并不是硬性规定,也没有强制开除或分开过任何情侣和夫妻。“当时发布信息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单位内部谈恋爱结婚发生裙带关系造成的不廉洁,主要是起个预防作用”。

      李敬波说:“2010年后,塔城烟草各部陆续有7对情侣喜结连理,现在都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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